永久居民与公民权利有什么不同之处?(Q&A)

日期:2013年06月06日
问:永久居民与公民权利有什么不同之处?

答:澳大利亚永久居民与公民享受权利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:一是选举权;二是被选举权;三是参军;四是被选为陪审团成员;五是从事政府的某些特殊工作(如情报人员)。这五项权利或义务,永久居民没有,公民才有。

另 外,绿卡一般只允许持有者5年内出入澳大利亚,期满后必须续签,条件是在过去5年内必须在澳大利亚住满2年。而一旦拿到澳大利亚国籍,不管是否住在澳大利 亚,都将终生保持澳洲公民身份,并受澳大利亚海外领馆保护。绿卡持有者如在澳大利亚被判刑12个月以上,将被取消绿卡,而澳大利亚国籍是不能被取消的;如 果父母双方有一方是澳大利亚绿卡持有者,如孩子在澳大利亚出生,那么孩子生下来就是澳大利亚公民;如孩子在中国出生,那么孩子是中国公民,当然可以以后申 请澳大利亚绿卡。如果父母双方有一方是澳大利亚公民,不管孩子在那儿出生(如中国),孩子生下来就是澳大利亚公民。

澳大利亚对新移民的居住要求较宽松,一个家庭只须一人住满所须居住要求即可全家获签证延期。所以获得澳大利亚永久居民签证后可先到澳大利亚作第一次入境,其后可按个人需要前往其它国家发展,5年内随时赴澳定居即可。